轉知「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112年度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時間自11月14日至12月9日止

2022-11-11

一、申請依據:依據本校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符合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申請資格之學生(即符合弱勢助學金學生資格),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得依個人意願,提出申請本助學金。

三、申請日期:111年11月14日(一)至12月9日(五)截止。

四、繳交文件:
1.申請表
2.具有系排名之前一學期(110-2)成績單(一年級免附成績單)
3.全戶(含父母及學生本人)之戶籍謄本 (六個月內,謄本內記事請勿省略)。

五、收件地點:行政大樓二樓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六、名單公告:審核通過名單將於112年1月中旬公布。

七、獲領金額:獲本助學金同學,得於次(112)年參與學校安排之生活服務學習每月30小時內,每週以8小時為限,並核發生活助學金新臺幣6,000元整。

八、本助學金為服務學習性質,非工讀,不具有對價之僱傭關係。

九、申請表格:請至生活輔導組舊網頁/表單下載/生活學習助學金下載表
格。

十、餘詳見本校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

十一、如有疑問請洽生活輔導組林小姐,分機6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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