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徵聘職級及名額:兼任 助理教授或副教授或教授 數名 (起聘日:111年2月1日)。
二、條件:
1. 民國110年8月31日已取得商學領域相關博士學位者。
2. 可於111年2月1日到職者。
三、專長:具財務金融專長,若具備財金數據分析、資訊財務、商業智慧與大數據分析相關專長者優先考量。
四、截止日期:110年7月31日止 (以郵戳為憑)。
五、應徵資料:
1. 新聘教師申請書(本校所附格式)—紙本簽名及word電子檔
2. 教師專門著作目錄一覽表(本校所附格式)—紙本簽名及word電子檔
3. 前項表列著作抽印本一式1份 (經初審通過者須再繳交2份)。
4.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1) 如係外國學、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另須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個人出入境紀錄、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已具擬聘等級之教師證書者免附)
(2) 應屆畢業生繳交校或系出具學位論文考試通過可於當學期畢業證明文件並於109年08月31日前繳交畢業證書影本。
5. 博士論文一式1份 (經初審通過者須再繳交2份;如非申請助理教授職級得免繳)
6. 碩、博士成績單影本。
7. 學經歷資料 (外國學、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8. 詳細履歷表及自傳。
9.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
10. 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11.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如近年任教教學評量影本、證照證書影本)
※ 相關表單請至本系網站最新公告下載,http://www.coop.ntpu.edu.tw/
※ 申請書、專門著作目錄一覽表請先行e-mail至yilei@mail.ntpu.edu.tw (檔名/信件主旨:應徵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兼任教師_姓名)
※ 已具擬聘等級之教師證書者,外國學歷證件得免附中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並免附國外學歷成績驗證證明、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
個人出入境紀錄及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 欲申請者請於 110 年 7 月 31 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有關資料文件郵寄至23741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 151 號,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請註明
應徵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兼任教師及應徵者姓名】。
※ 合者通知 (需退件者請於來函中註明並自備回郵信封)。
單位聯絡人:
聯絡人:張懿蕾助教
電 話:886-2-86741111 ext.66856
傳 真:886-2-86715905
E-Mail: yilei@mail.ntpu.edu.tw
收件地址: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
【請註明應徵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兼任教師及應徵者姓名】。
附件檔案 :
國立臺北大學金融系 徵聘兼任教師公告 (110.07.31收件截止, 郵戳為憑)
金融系 新聘教師申請書 (預計2022.02.01起聘)
教師專門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
國立臺北大學教師資格審查著作合著人證明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