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活動期間
一、 報名期間:113年4月1日至5月5日;
二、 競賽期間:初賽113年5月13日至7月17日(共計47個交易日);複 賽113年8月5日至10月16日(共計51個交易日)
貳、 參賽資格
一、 國內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二、 由大專院校老師推薦,學生組隊報名參加,每隊學生人數最少3人、 最多5人,每位指導老師至多可推薦8隊,每位學生僅限參賽1隊; 另每所學校報名隊伍上限為25隊。開賽前以隊長填寫之主要email寄 送系統發出的競賽邀請連結信,請依流程完成帳號註冊及認證,該帳 號將作為該隊的交易帳號。
參、 報名方式
一、 自113年4月1日起,參賽者即可至本活動網站專區,填具相關資料 完成報名作業。
二、 應填具之報名欄位包含: (一) 參賽隊伍:學校、系所、隊伍名稱; (二) 指導老師:姓名、電話(請盡量留存手機,辦公室電話請留存完整 分機)、email,請注意須為參賽隊伍該校老師; (三) 參賽隊員:指定1人為隊長,負責彙整並登錄所有隊員報名資料, 包含姓名、學號、手機、email,並須上傳學生證,請注意全部隊 員須為同校同學; (四) 本活動參賽者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事項,詳參本活動報名網頁。
三、 本活動接受報名組隊上限為300隊,額滿即截止報名,其中每所學校 報名組隊上限為25隊,倘報名截止後尚有名額,則開放報名超過25 隊之學校,依報名時序進行遞補之。
四、 期交所將審查所有組隊報名資料是否符合本辦法參賽資格規定,倘應 填具或上傳檢附之報名資料不符規定者,將無法成功報名;或經後續 查證報名資料不符者,將無法獲得本活動獎項(包含競賽獎及好學獎)。
五、 參賽隊伍完成報名後,可登入本活動網站專區查詢是否報名成功,經 報名審核通過後無法再做修改。
六、 期交所統一於 5 月 10 日前由系統發出競賽邀請連結信至隊長主要 email 予符合參賽資格隊伍,參賽隊伍需先自行完成交易帳號註冊及 驗證,並於競賽期間登入期交所虛擬交易所進行模擬交易。
七、 參賽隊伍須於10月7日至10月20日期間,於本活動網站專區上傳 交易心得報告.pdf 檔(格式詳附件),如未繳交或經審核未通過(未依格 式規範撰寫、指導老師未簽名、報告內容敷衍亂寫…等),則無法獲得 本活動獎項(包含競賽獎及好學獎) ,心得報告經審核後無法再做修改 及上傳。
八、 參賽隊伍如需參賽證明,自113年11月1日起至114年11月1日可 逕自本活動網站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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